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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门急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

浏览次数:1806  发布时间: 2020-06-11 10:42:16

 

  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时代,门诊输液,不知何时开始,已渐渐取代打针吃药,成了日常小病最快捷方便的治疗手段。

  但其实,“能口服不肌注,能肌注不输液”是基本的医学常识,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用药原则。

  

 

  2019年3余1日起,我院全面加强门急诊静脉输液管理,现通知如下:

  关于加强门急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

  各位门诊患者:

  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》、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、《处方管理办法》、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(试行)》,和国家卫健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》以及《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政策文件内容,自2019年3月1日起,我院全面加强门急诊静脉输液管理。

  具体内容:

  1、对于门急诊患者,只有符合静脉输液指征时才允许开具静脉输液;

  2、对于符合静脉输液指征的患者,成人患者收治在急诊留观病房,儿科患者收治到儿科病区留观病房;

  3、急重症患者直接到急诊科救治;

  4、符合住院指征患者收治到病区治疗。

  静脉输液使用需符合以下指征:

  1、补充血容量,改善微循环,维持血压。用于治疗烧伤、失血、休克等;

  2、补充水和电解质,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、严重呕吐、腹泻、大手术后、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;

  3、补充营养,维持热量,促进组织修复,获得正氮平衡。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、禁食、不能经口摄取食物、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;

  4、输入药物,以达到解毒、脱水利尿、维持血液渗透压、抗肿瘤等治疗;

  5、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;

  6、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;

  7、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;

  8、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。

 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,请广大患者配合和支持,医院也将不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!特此通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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